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 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以及从事台湾问题研究的高、中级知识分子,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愿意遵守本章程者,可以申请加入本盟。
- 盟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而奋斗。
- 发展盟员要坚持发展与巩固相结合,坚持质量优先,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有领导、有计划地稳步发展,坚持大中城市、有一定代表性人士为主。申请入盟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两名盟员介绍,经组织考察和盟的基层组织通过,报盟的省、直辖市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报盟中央备案。盟中央必要时可直接发展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