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

    • 凡经济界人士以及其他方面的专家学者,愿意履行民建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民建。民建不在工人、农民、在校学生中发展成员,不以其他党派成员为发展对象。
    • 凡符合民建发展范围和条件并承认《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的申请人,须向当地民建组织递交书面入会申请、个人简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 民建组织与申请人进行认真谈话,了解其政治态度,并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考察。
    • 经考察合格的申请人,由其所联系的基层组织通知其填写入会申请表,请两名会员作为入会介绍人,并签署介绍意见。
    • 经支部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区以上委员会批准,即成为民建会员。中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会员。
    • 民建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联系人:戴芳(民建)fdai@sjtu.edu.cn;李莹莹(党委统战部)liyaxun521@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