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
- 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自愿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民盟。
- 申请人应向所在单位民盟的基层组织递交入盟申请书及个人简历。若申请人所在单位无民盟的基层组织,则可向所在地民盟的地方组织提出申请。
- 对符合民盟发展条件的申请人,基层组织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联系,进行必要的了解,增强申请人对民盟的认识。
- 对被列为发展对象的申请人要进行考察。被列为发展对象的申请人,对民盟的性质、纲领和优良传统应当了解,应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发展前一般应有6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期。
- 经考察合格的申请人,由其所联系的基层组织通知填写入盟申请表,请两名盟员作为入盟介绍人,经基层组织考察、讨论通过,并在入盟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后,加盖基层组织公章,按程序呈报所属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委员会审核、批准。地市级委员会如同意该申请,则在申请表上加盖组织公章并注明批准日期,同时给申请人发入盟通知并通知所在基层盟组织和工作单位,该同志即正式成为民盟盟员。
- 新盟员的入盟时间自批准之日算起。
- 民盟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联系人:周军(民盟)zhoujun@sjtu.edu.cn;李莹莹(党委统战部)liyaxun521@sjtu.edu.cn